第94章
. 秋高气爽。 庄子里,到处都安安静静的,空气中充满了死寂。 只有一处不这样。 那是庄子的最里面是最豪华奢靡的一块地方,如果走近这里就能发现,此处洒扫的侍女护卫都比其他地方的俊俏顺眼许多,然而这样美好华丽的地方里面却传来一阵阵令人心惊的瓷器摔烂声。 不断有人从屋子里向外走出,个个身着白衣,带着恐惧与慌张。 再远一点的院子门外还可以听见声音,两个正在打扫卫生的弟子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动静,这样吵闹都面无表情。 只是心里想:教主又在发脾气了。 吵着吵着,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白衣男人,他面容俊美神色狰狞,怒气冲冲带着人朝外面走去。 高处。 一抹倩影立于风中。 她的头上带着幂篱,一只手扶着免得被风吹走,扶着的手指甲上染着桃红色的豆蔻——是很鲜艳的颜色。 看到这一幕后女人勾起唇角,转身运转轻功向另一处飞去。 . 得意楼中级别较高的老人都知道楼主有一个习惯。 ——无论是在哪,时玄兰总是更加偏向于站在高处,住在高处。 高楼之上,这位楼主驻足远望,山色连绵如海浪,足够的高度赋予他足够宽阔的视野,正如他的野心一般。 众生芸芸,置身苦海,站在高处总会让人产生一种脱离尘世间的感觉,向下望去尘海茫茫,人如蝼蚁,如棋子。 既然人如蝼蚁,就总要有一个高于蝼蚁的存在才能衬托出蝼蚁的渺小;若人如棋子,则世间为棋盘,须有人握棋在手才能维护天下的稳定。 时玄兰便志向在此,他所想要的,就是一个尽在掌握之中的天下。 昔年他设计陷害春风殿的前殿主宋篾,再然后引发蓟州灾荒,培养明月夜,到如今追杀陆绯衣,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要成就大业的基石而已。 而其中最大的变数就是明月夜。 活人是很难控制住的,只有死人才能永远听话,但世界上有些人死了,身上的那份灵气也就不在了——恰好,明月夜就是这一类人。 时玄兰决定不杀明月夜,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。 这个孩子是他一手带大,他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,并且他有着足以傲视天下的天赋,若加以培养,那将是自己最好的武器。 可这个武器背叛了他。 当年,江湖萎靡,宋篾临死,陆绯衣还是个毛头小子,其他江湖势力如温水中的青蛙,只需要慢火熬煮就可食肉喝汤。 可这时候明月夜于晚宴之上借酒拔刀,一刀刺入自己的胸膛,宴会之上血流如注,他则立于悬崖之上,整个得意楼的人都没能拦住那纵身一跃。 ——时玄兰亦然。 悬崖之下是一条大河,人落入其中,尸骨都没能找到,但二十四桥却没有落下去,它停留在了悬崖边上,好似在无声的挣扎。 死也不会带上你给的东西。 时玄兰沉思了很久,捡起刀,下令为这位义子建一个衣冠冢。 冢立于花海之间,每到月半,月光便如银绦落满了花海与孤冢,每年的那一天时玄兰都会带着人去扫墓,但他的内心并不因此感觉到悲伤,只是遗憾而已。 事情过去已经九年,想起这件事时他的内心已经平静了许多,直到明月夜再次出现在自己的面前。 时玄兰似乎早就料到了他没有死,只是未曾料到他会与春风殿那位新殿主待在一起。 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,时玄兰本来对陆绯衣的印象就不好,眼下更加是厌恶至极。 当年陆绯衣醉酒闹事闯入得意楼的花海,扛着铁锹撬开了明月夜的坟,什么都没发现后就大笑着要去杀人。 时玄兰知道满楼之中,他要杀的人不过自己而已,然而一个毛头小子却不配让他亲自动手,于是便让手下人去解决他。 若不是宋篾再次出现,陆绯衣早就死了,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宋篾的死期提前了,否则再挣扎个几年不是问题。 当时只觉得此人幼稚,可笑,然而如今知晓他与自己曾经最趁手的刀待在一起,那种可笑就化作了愤怒,仿佛被猪拱了自己尽心培育的白菜一样,一切暗藏在水面之下的东西好像气泡一般浮现了出来,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——陆绯衣对明月夜早有预谋。 这只小野狗。 早、就、在、觊、觎、他、的、孩、子。 数日之前时玄兰终于与秋月白会面,在他的眼中,上策是秋月白与自己回去,中策是秋月白选择自己走掉,如此这一场游戏就变得单纯了起来,只肖二者角逐便可——最下策才是秋月白选择回去救陆绯衣。 令人没想到的是,他的好孩子偏偏就走了这一个最下策。 真是令人始料未及,哈。 而今登楼远望,时玄兰心中晦暗,眸色深沉。 陆绯衣非死不可。 他不死,局面只怕会越来越歪,只有杀了他,一切才能回到正轨。 身后传来很轻很轻的脚步声,有一人登楼而上,站在了时玄兰的身后。 “楼主。”一个女人轻轻唤他。 他没有回头,仍然眺望着万里江山。 女人说:“慕容雪发了好大一通脾气,已经出门了。” “嗯。”时玄兰叹息一声:“已经入秋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