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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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别人提起我,就会说一句,哇,梁雁可是跟林栖捆绑在一起的,他们俩在一起所向披靡!最佳组合。” 十六岁那年,梁雁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。 但最后梁雁放弃了做歌手,歌手竞争太大,出头太难,远赶不上当演员来得那么快。 林栖手又受了伤,和音乐再无缘。梁雁把他的伤全部怪在自己身上,最终放弃了歌手这条路 他急需和家里抗衡,没时间慢慢等。 成名以后,梁雁用那些钱给林栖修了那个别墅,把林栖关了进去。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,一可以防止他父亲找到林栖,给予林栖二次伤害。 二,他把林栖困在自己身边,他可以亲自照顾林栖。 所谓的金屋藏娇,不过如此。 这么久了,梁雁当演员当习惯了,他再没有出过新歌,独自背着一把吉他天南海北地走,却不敢在大众面前露面。 其实林栖不怪他。 林栖希望他继续唱下去。 他的每一个梦,每一句话,每一个落泪的瞬间,林栖都记得很牢。 梁雁只有唱歌的时候才会短暂地流露出哀伤,他向来会掩饰自己的情绪,可他唱歌时,他的眼睛也会说话。 林栖鼓足全部勇气,“你要继续唱下去,如果你以后还会开演唱会,我一定来看。” “……” 梁雁很慢,很浅地笑起来。 他想说点什么,此刻说什么都是累赘。 所以他爱林栖天经地义,除了林栖,谁还记得他其实是个很棒的歌手。 而不是所谓的演员。 有人夸他演得好,说他是个天生的演员。却没人再说:梁雁,你唱歌超级厉害,请继续唱下去吧! 明明他和林栖的约定是要一直唱下去。 直到他弹不动吉他,林栖拿不起鼓槌。 梁雁不喜欢演员这个职业,在他们那个侈靡圈子里,演员不过是戏子,供人观赏,像个商品一般被人挑选。 走这条路只有一个目的,他想快点长大,保护林栖。 他不后悔做出这个选择。 经历了那么多次催眠,那么多恨,林栖还记得他年少时天真的梦想。 梁雁一动不动地看着林栖的脸庞,从秀气的眉到小鹿般清澈干净的眼,精致的鼻,带笑的唇。 有点孩子气的笑容。 林栖长不大,他永远记得他们的约定。 你的梦想我奉陪。 你的罪孽我承担。 背后的粉丝催得急了,林栖知道自己当误了太多时间,冲着梁雁很明媚地笑起来,“谢谢你的礼物,加油啊!” 他拿着耳钉,低下头,把帽子拉得更低,遮住了大半张脸。 梁雁怔住几秒,重新给下一个粉丝签名。 林栖颀长单薄的身影消失在夜幕里。 他在路边打了车,坐在车上,路灯的光从车窗撒进来,照亮手心的十字架耳钉。 耳钉上有细碎的钻,看得出来价值不菲。 林栖双手捧住耳钉,缓慢地把耳钉按到自己的心口,后背靠在椅背上,整个人松懈下来。 还不算糟。 他愿意再给梁雁一次机会。 第139章 he结局番外 31 林栖睡了个好觉。 一觉醒来日上三竿,他迷迷糊糊地爬起来,洗漱完,从多士炉里烤了两片面包,倒了一杯热牛奶,坐在沙发上刷微博。 超话里很多人分享自己得到的签名照。 最火的一条帖子是:《梁雁的耳钉为何突然消失?》 林栖喝了一口牛奶,继续往下看。 原来昨天他拿走了梁雁的耳钉,很多人都很羡慕嫉妒,有人扒出来这个耳钉价值五百万,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。 ——“我在现场,是个男生拿走了耳钉,但是没看到脸。” ——“好羡慕啊,这个耳钉价值五百万啊!梁雁就这样送了?” ——“为什么我昨天要提前走……” ——“我出麓城一环金融中心一套大平层换这对耳钉,求求求求!我是急急国王,先出给我!” 林栖差点被面包噎到了,这么小的耳钉,价值五百万? 他知道梁雁不会用便宜货,可这个价格太离谱了! 昨晚睡觉,他把那耳钉随便丢到床头了,都没有刻意找个盒子装起来。 也没人告诉他这耳钉这么贵啊! 转念一想,梁雁给他的东西一直都这个价,要是因为这点钱失态,显得他是个土鳖。 林栖强装冷静,看评论区的说法,昨晚他拿到耳钉时并没有被拍下来,没有人知道是他拿走了耳钉。 梁雁签名一直签到了半夜三点,离开时听说手都快写断了。 林栖也发了条微博:【成功见到哥哥啦,超级帅,嘴唇看起来很软,想亲,嘿嘿~还要到了签名,以后也会继续粉的!】 评论区纷纷留言:【帅比哥你昨天不是说要退圈吗?(狗头)】 他把这事告诉了妈妈,妈妈挑起眉头,“你又去骗人家钱啦?这次骗了五百万?” 林栖无奈地笑,“为什么要说是骗?我又没开口要,他自己要给我。” “你下次帮妈妈要他的护肤品,他那皮肤看起来可真不错……” 妈妈越来越爱乱说话了。 林栖刚要发火,忽然想起来,“啊,他的护肤品我记得名字,我一会儿给你买。不过他有些东西是专门定制的,按照肤质来调配,一瓶要几十万,你要的话会有点麻烦。” 林觅清噗嗤一声,“逗你呢!你妈我天生丽质,不需要那些东西。” “我总算知道我自恋是跟着谁学的了。” 林觅清斜着眼睛看他,伸手揽住他肩膀,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。 “说说,接下来怎么想?” 林栖眼珠子乱转,“什么怎么想?” “少来,你都去见他了,你肯定想回头。跟我说说,你要钓着他多久?” 林栖脸红心跳,他撇过脸,嘟哝着:“我哪有钓他?我又没想和他在一起……他还没追我呢,不就是一对耳钉吗?” “我还不了解你?” 林觅清用一张很鄙夷的眼神看他,“我猜你撑不过一个周。” “起码三个月!”林栖立马急了,“要认真追我三个月,我才有可能答应他!” 林觅清一副“果然如此”的表情,“你看,你就是想和他在一起。” 心事被戳破。 “我不跟你讲了。”林栖急匆匆地站起来,不肯再跟她说话。 “哈哈,你又急了,改改你那急性子。”林觅清好笑不已,眼神透着宠溺。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明,请让她的孩子幸福吧。 … 自从上次签名到半夜三点,梁雁便失踪了几天。 粉丝们蹲点无望,商业街那边的交通总算是恢复了正常。 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又要沉寂时,梁雁发了一条微博。 内容是一条视频。 他坐在葡萄架前,怀里抱着一把吉他,身上穿着最简单的青色卫衣,象牙白的肤色,和温室里的葡萄架交印,像一场盛夏模糊的翠绿的梦。 “最近在写歌,弹给大家听听……”梁雁的嗓音隔着手机,有一些失真。 他拨动琴弦,一段空灵的乐声回荡在耳边。 调子舒缓温吞,像是入睡前的安眠曲。 一曲结束,梁雁看向镜头,瞳孔黑沉,唇形那么漂亮,天生带着笑,色泽红润干净,“只是雏形,如果有人肯做我的作词人就好了……好了,大家晚安。” 他的眼里聚起浓浓的、狭促的恶意,像个坏蛋,等着笨蛋上钩。 林栖把这段一分钟的视频翻来覆去看了十遍。 他就是那个张嘴咬钩的笨蛋。 他知道该怎么写词。 你看,梁雁就是这么坏。 要追林栖,还要林栖去找他。 林栖一边听这首歌的旋律,一边跟着哼,不到一天,他完成了创作,命名为《在雪崩之前》。 他找到了自己那把买来就没动过的吉他,迟疑片刻,拨动了琴弦。 很久没有弹吉他了,林栖有些生疏。 按照自己的想法,林栖笨拙地弹了几遍,一点点改音,直到他觉得很完美了,才录了音,保存文件,转发给妈妈。 他知道妈妈和梁雁有联系,拜托妈妈帮忙把这份文件转交给梁雁。 林栖的手在十七年前的一场雪崩里废掉。 那场雪崩并不算声势浩大,他能逃掉,可他脑子里闪过许多可笑的念头——如果他死了,就不会拖累任何人了。 这些丧气的想法让他停在原地。 他本该就这样死掉的。 梁雁抱着原地发呆的他,从高处滚下去,一阵天旋地转,寒冰刺骨。 悬崖峭壁,滚落速度太快,林栖身体本能地乱动,却被梁雁死死按住。那人用身体护住了他,陪着他一起等死。